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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14 15:19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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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民防、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武汉实际,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市民防、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与民防、人民防空有关的规定。 

  3.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事项的依法审批和综合管理;做好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市防空防灾警报鸣放工作。 

  5.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拟订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城市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全市防空专业队伍,制订训练大纲。 

  6.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7.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预测、预报的管理工作;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指导各区防震减灾工作。 

  8.负责市内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市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民防科研。 

  10.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5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2.武汉市人防战备设施管理所 

  3.武汉市人防疏散通信指挥所  

  4.武汉市地震监测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总编制人数114人,其中:行政编制     41人,事业编制73人。在职实有人数105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66人。 

  离退休人员10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98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1.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173.6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6873.61万元、上年结转330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3314.49万元,项目支出16859.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173.61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16873.6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906.55万元,下降25.93%,主要是2018年安排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减少;(2)上年结转330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314.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6859.12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8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更新一辆公务用车(含车辆购置税)。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839.32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民防信息系统建设与改造维护,民防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人防训练与演练经费,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经费,人防战备设施维护管理,通信警报维护管理支出,地震台站、台网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14.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59.91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611.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1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54.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1.5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2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9.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0万元);(3)公务接待费3.2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16.30万元,主要是2018年度更新一辆公务用车(含车辆购置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民防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0193.6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635.55万元,下降21.82%,主要是2018年安排工程建设项目及规模减少。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2019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73.61万元,占83.56%;其他收入20万元,占0.1%;上年结转3300万元,占16.34%。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2019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4.49万元,占16.41%;项目支出16879.12万元,占83.5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203.7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046.96万元。包括:货物类1194.63万元,工程类1307.25万元,服务类545.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1685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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