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照各区上报的在建人防工程项目库、竣工人防工程项目库等信息,完善抽查对象名录库,在省双随机平台上随机抽取确定抽查对象。
(二)抽查内容及方式
1.对抽中的在建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2.对抽中的平战结合使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比例、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检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检查的比例和频次。
本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以季度为单位,每季度检查在建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使用人防工程各一批次。全年检查在建人防工程项目不少于60个,平战结合使用人防工程项目不少于4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