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1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
十四、对《武汉市人民防空条例》作出修改
将第十五条中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其建设项目规划和施工的发证手续”修改为“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其建设项目施工的发证手续”。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6月21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
十四、对《武汉市人民防空条例》作出修改
将第十五条中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其建设项目规划和施工的发证手续”修改为“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其建设项目施工的发证手续”。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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