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 | 执法事项类型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依据 | 执法层级 | 备注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人民防空警报的拆除、迁移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主席令第78号)《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2011年湖北省政府令第343号)《武汉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危害人民防空安全行为的行政处罚(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主席令第78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国家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防工程行为的行政处罚(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主席令第78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在人民防空工程控制用地范围内或者口部及专用通道上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或者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的范围内进行违法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区)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新建城市民用建筑时应当修建而不修建防空地下室行为的行政处罚(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主席令第78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履行维护职责,影响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正常使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区) | 《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2011年湖北省政府令第343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工程建设涉及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安全,未按规定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告,擅自施工造成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损毁行为的行政处罚(区) | 《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2011年湖北省政府令第343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应缴纳而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行为的行政处罚(区)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检查 | 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主席令第78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检查 | 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主席令第78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征收征用 | 对人防工程战时的行政征收征用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06年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许可 | 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行为的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主席令第78号)《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20年湖北省政府令第411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许可 | 对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行为的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主席令第78号)《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20年湖北省政府令第411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许可 | 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告知承诺制)行为的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主席令第78号)《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20年湖北省政府令第411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许可 | 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行为的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主席令第78号)《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20年湖北省政府令第411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 市级区级 | |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政许可 | 对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登记审批行为的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主席令第78号)《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20年湖北省政府令第411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 市级区级 |
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6-04
发布日期
2025-06-04
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5-06-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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